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辅助浏览 长者模式
中共镇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镇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9 09:04 来源: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 教体局 浏览:
索 引 号 za779940273-2024-001176 发布机构 镇安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19 文  号 镇教组秘发〔2024〕5号
是否有效 有效 有限期限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镇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镇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7月16日

镇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切实维护全县教育大局和谐稳定,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4〕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提高人民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教育管理规范年、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教育招生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持小升初对口直升制和幼儿园入园、幼升小“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做到规范就近免试入学(入园)。坚持分类分批招生,首先保障本学区内政策优待、人户合一的生源,再视学位剩余情况,再保障其它类型。学位保障顺序为: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学区有户有房、含政策搬迁住户子女),人户分离类(含学区内有户无房、学区内无户有房两类),随迁子女类,无房无户(进城务工)类。小升初实行对口直升制,按规定程序直接在网上申报审核,不需提前现场资审。

三、招生步骤

(一)网上预约阶段(7月18日-20日)

1.全县幼升小、小升初申报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8日8:00—7月20日18:00进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家长端)》及《家长端操作视频》。

2.各校要指导家长严格按照学区划分预约学校,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者民办学校。登录网址: http://113.201.112.155:15580/enrollment-web/h5/view/entry/index.html

进入登录页面后,根据学生预约的学段点击镇安县:小学或初中,不得将县区和学段选错。

3.城区学校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进行网上申报,农村学校可以学校为单位集体进行网上申报。

(二)现场资审阶段(7月21日-23日)

1.资审办法和流程。各校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审核办法(现场资审类型、顺序、材料、时段及人数等),并通过公告、公众号、家长群、朋友圈等形式广泛宣传,提前告知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分批次进行审核。将资审通过的造册登记,未通过的及时引导家长或监护人到对应学区所在学校现场登记并参加资审。

2.资审类型和所需材料

城区适龄儿童少年除满足入学年龄条件外,根据户籍、家庭住房、父母就业等情况,按政策优待、人户合一(有房有户和政策搬迁住户子女)、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随迁子女、无户无房(进城务工)五个类别分别确认入学条件:

(1)政策优待类:指有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此类学生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统一下发的学生名单,由县教体局实施教育优抚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由家长提供文件原件和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县教体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人户合一(含政策搬迁住户子女)类:其中有房有户类是指户籍地和居住地相一致,且在所报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资格审查材料为: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票据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政策搬迁住户子女是指享受扶贫搬迁、生态搬迁等国家政策的适龄儿童,资格审查材料为: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享受国家政策搬迁相关名册、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指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其中:有户无房是指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城区,但在城区无房产。资格审查材料为: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区幼儿园就读证明或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房无户是指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实际入住。资格审查材料为: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票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区幼儿园就读证明或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随迁子女类:是指户籍在县外但在我县经商、办企业、务工等,且有《居住证》(半年以上)的人员子女。资格审查材料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无户无房(进城务工)类:是指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无房产的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资格审查材料为: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城区幼儿园就读证明或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资审材料要求

(1)户籍地以学生本人户口簿为准,居住地以学生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房屋地址为准。

(2)县内小学毕业生要到非本学区中学就读七年级的,持对应招生学校开具的《流出证明》,由接收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流出证明(见附件2)由下半年应录生学校开具。

(3)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七年级,应提供户籍证明、学籍证明、房产证、工作调动文件等资料,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学校统筹安置就读。

(4)已在我县就读的非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继续就读七年级,原则由招生学校按照直升对口制直接录取。

(5)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入学(含民办),不需进行资格审核。慧源学校在全县范围招生,不得对县外生源进行资格审核(已在我县建立学籍的非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外),资审材料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应就读学校开具的流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4.慧源学校录取程序

慧源学校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一次性直接全部录取;超招生计划的,于7月23日上午,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摇上号的学生审核通过,未摇上号的学生审核不通过。

(三)录取公布阶段(7月24日-25日)

1.7月24日-25日,公办小学按照现场资审通过的信息依次审核录取。初中七年级严格比对招生学校六年级学籍人数及信息,直接在网上初审;各校初审结果均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

2.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须按照镇教体发〔2024〕34号文件要求,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住址、类型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筹安置(7月26日-27日)

对申报城区学校和慧源学校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校将名单上报县教体局(见附件3),县局按照所属学区范围,统筹调剂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1.统筹安置办法:按照“户籍属地、学区划分”原则,具体办法是:(1)申报县初级中学未被录取的,优先安置第二中学,如二中学位已满,则安置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2)申报城关小学、第三小学未被录取的,安置顺序为第二小学——第二中学小学部——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如学位已满,则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3)申报第二小学未被录取的,安置顺序第二中学小学部——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如学位已满,则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4)申报第二中学、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未被录取的,安置户籍所在地小学或初中学校;(5)申报慧源学校未被录取的,属城区人户合一类的,按学区划分安置城区小学、初中;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则安置城区周边公立学校,属随迁子女类的,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或初中学校。

2.统筹安置程序:学校汇总统筹安置名单——报县局审核——县局统筹安置——县局将安置结果通知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告知未被录取的学生。

(五)幼儿园招生

幼儿园于7月2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方案由各幼儿园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镇教体发〔2024〕34号)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全县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招生重大问题决策研究、计划下达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股,具体指导各镇校按照流程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各包镇联校领导对所包抓镇校招生入学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做好阳光招生。各校(园)长对本校(园)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保证平稳有序负总责。城区各校须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家长满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大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招生政策、流程、时间节点的宣传指导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务于7月17日12:00前将本校(园)招生入学方案报教体局普教股备案。

(三)规范操作。各中小学校要对监护人提供的材料进行逐人逐项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对提供小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等住户,各校(园)要深入现场实地核查真实情况,凡有虚假资料的,不得审核通过;慧源学校要科学制定电脑摇号办法和招生公告,并报县教体局审核后实施。

(四)接受监督。各校(园)要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布资料清单和资审流程、确保招生过程和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同时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咨询电话和举报信箱。2024年阳光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是,县教体局:5322054,5338158,县初级中学:13992410388;县第二中学:15353912000;县城关小学:18091475088;县第二小学:13325348808;县第三小学:13991498515;永乐街道办中心小学:13991502935;慧源学校:13991448271;镇安县幼儿园15109149828;镇安县第二幼儿园13691565345;镇安县第三幼儿园13992421803;镇安县第四幼儿园18091410650。

(五)严明纪律。在资审和招生入学过程中,因失职失责或不遵守招生计划,造成社会不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从严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镇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及工作专班名单

2.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出就读证明

3.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集中统筹安置学生名单

4.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用户操作

手册-家长端)

5.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用户操作

手册-学校端)

中共镇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4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1+镇安县2024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docx
附件2+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流出就读证明.docx
附件3+镇安县义务教育阶段集中统筹安置学生名单.docx
附件5【用户操作手册-学校端】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docx
附件4+【用户操作手册-家长端】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