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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稳步推进“三位一体”执法监察工作
时间: 2021-05-25 16:25 来源: 应急管理局 作者: 黎宗福 卢勇 惠晓明 编辑: 詹先胜 浏览:

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三位一体”执法监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及综合执法大队深入一线落实,按照边实践、边研究、边探索、边完善的“四边”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实施“三位一体”执法监察工作。

科学制定方案,做到有的放失。每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检查工作前,县局组织综合分析被检查单位性质、重点场所部位、重点工艺环节、重点设施设备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监察检查方案,确定检查时间后,提前与被检查单位取得联系,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主要内容、检查程序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要求。开展执法监察检查时,要求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在场且全程参与。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依照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检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询问核实,做好相应记录,并拍照或录制短视频留存。

邀请专家参与,执法服务结合。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检查过程中,积极采用了“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反馈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监察工作模式,全面加强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在近期组织开展的专家查隐患工作中,我们邀请了西安科技大学、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单位采矿工程、机电、安全工程、危化、防爆电器方面的专家现场参与,会同执法人员一同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现场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技术支撑,将技术服务寓于执法监察之中,受检生产经营单位对我们这一做法非常认可、积极配合。

注重过程管理,强化痕迹记录。现场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总结反馈会,执法人员和参与专家现场讲解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就整改措施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需要当场作出予以纠正、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等现场处理措施的,均法采取了现场处理措施,并同步告知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法监察检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检查内容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及时对执法检查有关执法文书、照片及影像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一企一档存查。

1-4月份,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县水泥制品企业、小型采石企业、主要非煤矿山企业及部分危化企业进行了26场次“三位一体”执法,取得了较好成效,实现了零生产安全事故,全县总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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