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廉洁政府,创建节约型机关,镇安县卫健局近日出台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新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范办公设备采购和日常开支审批程序。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重大开支项目由业务股室提出具体方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3000元至5000元采购项目由业务股室提出具体方案,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的支出项目由业务股室提出具体方案,提交局长、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三人碰头会研究决定。
新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合法、合规、合理。原始发票必须内容真实、要素齐全、时间准确,应有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审核,局长审签后方可入帐。凡是白条及收款收据代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新财务管理制度重申:进一步压缩办公费、邮电费、水费、通讯费、印刷费等日常开支,建立股室费用台账,及时分析超支原因,限期整改。执行财产和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如有损坏或遗失,使用人承担相应责任,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