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镇安县降雨量大增,为防范持续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汛期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镇安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部署汛期环境安全防治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汛期环境安全巡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加大对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偷排、漏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有重大隐患,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限期整改,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无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做好自查。要求相关企业认真梳理环境应急薄弱环节,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落实环境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当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环境事件发生率。
三是快速响应。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应急人员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开展工作,把污染影响降到最低,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此外,该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的加强汛期环境监测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