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拟定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负责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 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扶持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地址:镇安县后街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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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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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刘声文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声文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师社良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寇正平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罗海波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杨 军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陈会芳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付全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 珺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