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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24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何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河社区三组

宗地: 74.72

房屋:297.57

住宅

2

马春银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合村一组

宗地:202.22

房屋:390.33

住宅

3

谭风晶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锡铜村六组

宗地:123.25

房屋: 59.50

住宅

4

马明才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中合村一组

宗地:130.70

房屋:390.33

住宅

5

马云飞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木王镇坪胜村二组

宗地:167.01

房屋:465.155

住宅

6

祁茂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柴坪镇柴坪村三组

宗地:108.61

房屋:318.94

住宅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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