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镇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邹宇为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刘应华为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本华的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