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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遗失编号:2023第5号

权利人解振权,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柴坪镇建国村七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63467号。

权利人杨世洲,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柴坪镇建国村三组个人林权证遗失,林权证书号:镇林证字(2012)第63351号。

权利人陈恩星,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孙家砭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西小区5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镇安县字第9232-2013-250号。

权利人张万春,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河社区三组个人房产所有证遗失,证书号为(161)房证字(1991)字第003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林权证、房权证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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