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
根据《陕西省林业局关于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林办发〔2022〕116号)中第3条规定“委托下放林地审批权限。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将省级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由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本村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性质项目委托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农村村民宅基地项目委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委托市级林业部门监管。”我局与陕西省林业局签订了《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局可以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中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使用林地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签订的协议予以公布,请有需求的村民前往我局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914-5322931
办公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64号
镇安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1日
农村村民宅基地建设使用林地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