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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十项措施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申报流程中还存在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单位营业执照、资质、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等于法无据的材料进行公示,确保群众不跑冤枉路。

二、向群众一次性告知申请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方法、所需全部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等,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对群众通过“12345”举报投诉关于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24小时进行核查,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回复并根据规定进行奖励。

四、执法公正、文明,服务热情、诚恳。对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活动等特殊事项将提前介入,跟踪服务。

五、开展业务咨询,向群众、社会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防火灭火常识、办理消防手续等咨询服务。

六、根据火灾特点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七、加强消防队站开放工作,增加开放时间,拓展开放形式,丰富开放内容,确保硬件设施、管理职责、宣传人员、开放时间、组织工作“五到位”,将消防站建设成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发挥其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作用。

八、由大队主官牵头,积极对接支队和地方政府,吃透政策规范,结合大队实际,协调解决指战员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实际问题,切实将“基层至上 消防员至上”落到实处,杜绝形式主义。

九、在现行政策下,及时主动的向指战员解答改革(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做到知道什么就说什么,不知道的绝对不乱说。

十、由大队主官牵头,对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大队实际,积极为已婚指战员解决公租房(廉租房)目标4套,切实解决指战员生活困难。

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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