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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2-30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迎宾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汪先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铁厂镇庄河村一组

宗地:267.33

房屋:491.11

宅基地

2

韩鹏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青槐社区五组

宗地:200.15

房屋:804.07

宅基地

3

储照辉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金花村二组

宗地:221.70

房屋:401.26

宅基地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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