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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遗失编号:2022第15号

权利人杨青会,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米粮镇东铺村四组(原灵龙乡东铺村四组)个人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1)第36439号。

权利人邓金刚,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月河镇罗家营村一组(原黄家湾乡罗家营村一组)个人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08)第00947号。

权利人周大建,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镇安县柴坪镇石湾村一组(原余师乡祝坪村一组)个人林权证丢失,林权证号为:镇林证字(2012)第498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7室)

联系电话:0914-5322885

特此公告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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