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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镇安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镇法委办发〔2022〕8号

各镇党委、政府,永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司法局转发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2年陕西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镇安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办各部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情况和选送的民法典普法创新案例,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联系人:匡培印   联系电话:13991466880(微信)

中共镇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2022年镇安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今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二年。为深入开展2022年全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5日至6月6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三)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五、工作安排

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以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导向,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延伸到社区、学校、家庭、网络等领域,通过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提升宣传效果。

(一)以“民法典进农村”为载体,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活动。各镇办要紧扣辖区群众法治需求,结合各村(社区)实际确定不同主题,利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推动民法典普法学习宣传扎实开展。注重培育打造民法典普法特色品牌,形成有特色、有创意、可借鉴的民法典普法创新案例(1500字左右)。各镇办要选报2个以上创新案例,县级部门单位结合行业实际选报1个以上创新案例,全县评选10个民法典普法创新案例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并在全县通报推广宣传。(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

(二)以“民法典进社区”为载体,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领域专题普法宣传。“小物业”攸关“大民生”。要聚焦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物业管理纠纷等热点问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区生活,促进提升物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

(三)以“民法典进校园”为载体,深化中小学生民法典主题读书活动。积极推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读书活动深入开展,将民法典普法的触角深入到学校、融入进课堂,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电信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通过民法典主题读书等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民法典体验,提升中小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关工委)

(四)以“民法典进家庭”为载体,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开展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相关部门在积极预防、舆论引导、源头保护、法治教育、惩治打击等方面共同发挥作用,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以“民法典进家庭”普法活动为契机,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会)

(五)以“民法典进网络”为载体,提升普法产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用和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微信群以及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台,尤其是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设置民法典普法专栏专题,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电子合同、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网络非法外之地”,所有恶意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人,以及那些在网络上涉“黄赌暴毒”者,最终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县网监大队)

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在以上活动安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行业实际确定“民法典宣传月”的重点宣传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富有地方特色、行业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策划。各镇办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整体联动。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 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落细落实。要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设立民法典宣传阵地,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鼓励和引导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同时,扎实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不断深化“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1844”机制内涵,有力推动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三)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宣传实效。各镇办各部门要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有机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使民法典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活动,充分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不断创新普法实践,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不断增强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民法典宣传有机结合,把民法典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为谱写镇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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