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县政府决定,任命:
赵剑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悝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志武为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李锋涛为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刘浩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博为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锋为县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县农业科技示范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瑚成武为县社会救助中心(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辉为县房产管理中心(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磊为县房产管理中心(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聪为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道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宝锋为县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华琦为县水电水库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自武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宗福为县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梅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皓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乐娟为县普查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思男为县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县世行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饶浩波为县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阴万垚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姚亮为大坪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娟为米粮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遥为茅坪回族镇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所、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安安为西口回族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所长)(试用期一年);
项楠为高峰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健为青铜关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邹大鹏为达仁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艾年伟为木王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韩阳为月河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渤为庙沟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齐荣森的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肖锋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华琦的县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磊的西口回族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职务。
在机构改革中,因机构撤并、变更和职务名称核销,未重新明确职务人员,其原任职务自行消除。
镇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