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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衔接领组办发〔2021〕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农组发〔2021〕3号)和《商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商农组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聚焦监测对象,织密监测网络,坚持精准施策,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消除风险隐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按照“2531”工作思路开展,即推行风险摸排网格化、监测预警信息化“两化管理”,做到全程监管、清单交办、精准帮扶、定期通报、绩效考核“五个坚持”,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个到位”,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

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监测范围

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2021年为6000元)为底线,综合考虑易返贫致贫因素。2022年起,省上每年综合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变化等情况确定,实现动态调整。监测覆盖所有农村人口,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

2.规模性返贫风险。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类风险,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农户的影响;重点监测经济发展类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有效监测社会治理类风险,主要包括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其他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等。

三、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

进一步完善监测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1.农户自主申报。各镇办、行政村(社区)通过张贴《商洛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便民服务公示牌》,向农户发放《商洛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监测帮扶告知书》,深入宣传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政策;引导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手机APP“一键申报”、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申报等便捷方式自主申报,或者直接向村(社区)申报。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2.镇村干部排查。镇办统筹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每周开展常态化排查预警,进行分析研判。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科教局、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经贸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宣传部、网信办、信访局、税务局、残联、乡村振兴局等行业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运用技术手段,筛查反馈有潜在风险的重点农户和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详见附件1),汇总整理预警信息,分类反馈镇村核实。对有潜在风险的重点农户半月反馈一次,对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实时反馈。

4.平台监测分析。县乡村振兴局依托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每月开展重点人群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分析,及时将风险问题反馈镇村核实。

5.各类监督渠道反馈。依托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12345政务服务平台、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信访渠道、社会信息补充渠道等,及时掌握群众诉求、舆情热点等信息,实时反馈镇村核实,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二)监测程序

严格监测程序和步骤,规范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第一步:风险预警。对各类监测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镇(办)和相应的主管行业部门反馈。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要随时发现、随时反馈。

第二步:入户核查。对反馈的风险预警信息,由镇(办)组织安排村(社区)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3日内完成入户核查,召开会议研判,提出初步意见,确定疑似风险户,镇办研究审核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村级同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第三步:承诺授权。初步确定的疑似风险户,需提供真实性承诺(附件2),并授权(附件3)县人民政府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等信息。农户自主申报的,可在申报时提供相应的承诺和授权。

第四步:信息比对。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查询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家庭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银行存款、金融理财产品及纳税等情况),并组织开展信息比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社保等情况)。以上工作在5日内完成,结果及时反馈镇村。

第五步:民主评议。在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的基础上,村级召开由镇办干部、村(社区)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状况、风险困难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提出明确意见。对家庭中有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多套商品房、豪华车、大额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况的,据实开展研判,既要防止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对象,又要避免“一刀切”。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核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向群众反馈。

第六步:村级公示。对经过民主评议确定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等情况,及时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和风险核查研判清单(附件4)上报镇办。

第七步:镇办审核。镇办在做好复核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情况。审核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八步: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就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情况,视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完成审定、公告程序,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将新纳入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精准帮扶

镇村、部门建立监测帮扶工作台账(附件5),统筹落实帮扶政策,确保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全覆盖。帮扶措施涉及项目资金的,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落实各项衔接政策,强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及其他社会帮扶资金等保障,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强化分类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劳动力状况、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因户因人施策,有针对性采取帮扶措施,开展分类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已纳入的监测对象,应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支持,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增强其产业发展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金融扶贫中心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开展“点对点”输送,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通过就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工厂)和重点项目建设吸纳,鼓励县域内企事业单位优先聘用“三类户”家庭劳动力和大学生,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就业。(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3.教育保障。全面落实“七长责任制”、送教上门措施和资助政策,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对“三类户”中在校学生,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奖助学金等方式,给予相应教育帮扶。(县科教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4.医疗保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对象认定核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动员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积极参保,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医疗“三重保障”,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5.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安全住房达标。对因火灾、地质灾害、暴雨洪涝灾害等原因导致现有住房致危、损毁的,通过民居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方式,保障其住房安全。(县住建局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6.饮水安全保障。认真落实农村安全饮水设施运营管护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防止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安全饮水出现反弹,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县水利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各镇办具体落实)

7.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从产业发展、就业需求、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置监测对象,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监测对象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移民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8.兜底保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全家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强化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养老保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残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9.扶志扶智。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群众性宣传教育,不断丰润群众道德滋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导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的监测对象通过就业和产业实现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持续深化“四扶五风六化”和“一约四会红十条”,充分发挥“爱心超市”作用,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举,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镇办具体落实)

(三)强化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宁商协作、对口支援、各级单位帮扶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帮扶力度。鼓励创新帮扶手段,继续落实好结对帮扶、消费帮扶等方式,探索推广防返贫保险、防返贫基金等新举措,有效提升帮扶成效。(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科教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苏陕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各镇办具体落实)

(四)强化条块协同。各镇办、各行业部门要牢固树立系统性思维,定期分析研判可能引起区域性、规模性返贫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规模性返贫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方案,明确防范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风险,做到迅速、科学、有序、有效应对。对自然灾害类风险,应急、卫健、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统筹开展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对产业就业方面的风险,县农业农村、人社、经贸、发改等相关部门及时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政府收储、价格调控等措施;对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方面的风险,县发改局牵头,人社、农业农村、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做好风险排查处置工作。

(五)强化工作统筹。对识别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县委农办负责,按照风险点和拟落实帮扶措施分类,以任务清单形式交办相关行业部门。各部门牵头负责帮扶措施的落实,每月向县委农办报告监测对象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五、风险消除

对照风险消除的工作标准,按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镇级核查、县级审定、信息标注”的步骤,对纳入的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工作。

(一)工作标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方面等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提出名单。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由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采集相关信息、提出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

第二步:民主评议。村级组织召开由镇办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对拟消除风险对象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明确意见。

第三步:村级公示。对经过民主评议确定的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在村级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办。

第四步:镇办核查。镇办组织开展入户核查(附件5),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乡村振兴局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及时审定并公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六步:信息标注。备案后,县乡村振兴局组织镇办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风险消除信息标注。

六、落实工作机制

(一)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县级统筹、镇办负责,整合村组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力量,成立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设立村级总网格员、片区网格员、村民小组网格员,按照地域分布将行政村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设一名片区网格员,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要配备一名村民小组网格员,户数较多的村民小组每15-30户要配备一名村民小组网格员。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要参照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配备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推行网格员管理,合理确定网格管理范围,负责网格内农户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排查统计上报相关问题和风险。

(二)基层排查机制。建立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机制,集中排查每半年至少一次,由县级组织开展排查农村全部农户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排查由镇办组织开展,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入户走访、集中研判,每半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农户做到排查全覆盖。日常排查由村(社区)组织开展,每周排查一次,及时掌握重点农户家庭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农户风险困难,第一时间组织入户核实,按程序处置。

(三)部门筛查机制。建立行业部门常态化筛查预警机制,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通过数据筛查、信息收集、专项调研、日常巡查等方式,将本部门掌握的潜在风险户信息以及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信息,每半月一次推送给县乡村振兴局(附件6)。县乡村振兴局第一时间交镇村核查,核实结果按要求反馈。系统平台反馈预警信息需在10日内核查完成并填报结果。

(四)跟踪回访机制。由县级统筹,可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第三方机构等参与,采取随机抽选核查的方式,围绕收入稳定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情况、家庭困难解决情况等,每月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精准度、帮扶成效进行跟踪回访和评价评估,对监测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出完善意见。跟踪回访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依据。

(五)调度推进机制。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机制。周统计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面上由各镇办每周统计村(社区)日常排查情况(附件7),对农户存在的风险和困难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录入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点上实行随机抽样,县级组建抽样核查组,每月随机抽取3个村作为“点对点”调度对象,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检验工作成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对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基础指标、工作推进、工作绩效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对存在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及时反馈镇办和行业部门,提前预警,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末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规模性返贫风险以及工作、责任、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点评排名各镇办、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各镇办、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小结、全年总结。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的重要指示,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实施。镇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扎实做好监测帮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

(三)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逐级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县乡村振兴局履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责,统筹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和人员培训。各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风险预警研判、数据共享比对、信息收集反馈,督促行业帮扶措施落实等工作。镇村两级对监测信息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工作真实性负责,具体做好摸排核实、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措施实施、风险消除标注等工作。中心户长、网格员、信息员等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四)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围绕各类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及其他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应对措施,切实督促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有效管控风险。分阶段探索推进防返贫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五)严格督查考核。坚持平时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随时发现、核查处置问题,县级聚焦风险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重点风险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不严不实、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严格考核制度,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各镇办和县级有关行业部门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自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和帮扶措施。原有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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