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结合三年来秦岭生态整治及日常巡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镇安县月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5户取水许可证(名单及原因附后)在水利部取水许可系统注销。
注销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4-5322021
附件:注销企业名单及原因(45户)
镇安县水利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