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自2019年12月份印发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根据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请登录镇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zf.gov.cn/)首页“公示公告”专栏,进入“《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联系电话5335060、电子邮件请发至zaxq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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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