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脱领组办发〔2020〕90号
各镇党委、政府,永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镇各单位:
2020年10月17日是第7个“中国扶贫日”,为做好我县“扶贫日”活动相关工作,现将《镇安县2020年“中国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镇安县2020年“中国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陕脱贫办发〔2020〕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我县脱贫攻坚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分享扶贫创新成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全面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精准方略,强化动员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全县系统推进脱贫成效巩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二)坚持协同联动。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县总体安排,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工作合力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节俭实效。扶贫日活动期间各镇办、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节俭务实、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脱贫攻坚表彰。“10.17”扶贫日前后,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全县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00名。(牵头单位:县脱贫办;责任单位:各镇办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二)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一是10月17日当天,在县中心广场组织“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开展扶贫政策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脱贫办;责任单位:“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及城管局);二是由县电视台聚焦我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在电视台、“镇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和镇安手机台开辟专栏,开展“扶贫乡村行”走访采风活动,大力宣传我县扶贫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全面展示我县干部群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奋斗历程和昂扬的精神风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各镇办、各单相关部门)
(三)开展教育扶贫活动。10月17日前后,开展一次教师+学生“1+1”谈心谈话活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因病、因残不能正常入学的,落实送教教师,制定送教计划,定期送教上门,按照送政策享受、送关爱温暖、送文化知识、送基本技能的要求,“扶贫日”前后,落实一次送教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县科教局;责任单位:各学校)
(四)开展健康扶贫。10月17日前后,联系对口支援的省市医院在县城及集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的大型义诊活动;开展一次赴贫困村“三送一查”活动,即:向贫困村群众送医保政策、送医疗知识、送健康知识,查身体疾病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各医疗机构)
(五)开展就业扶贫。10月17日前后,在中心广场举办金秋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通过政策宣讲、专项招聘等方式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努力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的帮扶目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
(六)开展“扶贫日”促销活动。一是制作消费扶贫大礼包。组织企业精选特色产品,设计、制作消费扶贫“大礼包”,号召各级工会使用会费购买扶贫产品,拓宽产品销路,助力群众增收。二是组织扶贫产品“六进活动”。开展扶贫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小区、进机关、进医院、进景区“六进活动”,推进“三专”建设,动员政府财政预算单位及所属廉政灶优先选购扶贫产品,加大消费扶贫力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
(七)开展爱心募集活动。以省扶贫办与省慈善协会联合开展的“扶贫基金”爱心募集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党政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扶贫基金”1:1配捐募集活动,募集资金用于精准扶贫。(牵头单位:县慈善协会,责任单位: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
(八)开展调研走访活动。10月17日当天,各单位要以“三级干部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全体干部要进基层走访调研、慰问贫困群众,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温暖、献爱心等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牵头单位:县脱贫办,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扶贫日”活动摆上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确保“扶贫日”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应承担活动有关内容,及时与配合单位、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扶贫日活动各项准备工作,不断扩大我县“中国扶贫日”活动的参与群体,努力营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各级主流媒体报送我县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镇安,冲刺吧”、“商洛扶贫”微信公众号报送信息,不断增强“扶贫日”的影响力。各镇办和县级部门单位要将“扶贫日”工作开展情况附图片资料,于10月20日前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玲,邮箱:1535195136@qq.com)。
各镇办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在本镇范围内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全县上下同频共振、气氛浓厚。各部门要积极与所包扶村对接,在“扶贫日”当天因地制宜开展内容多样的活动,激励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的动力,凝聚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