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福鹏所有的位于镇安县高峰镇鱼坪村4组个人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镇安县房权证字第8362-2012-513】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公告期为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9日。公告期内对遗失补发事项有异议的,向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不动产的遗失补发事项。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