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经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正确引导全社会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力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这部法律,切实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正确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深刻领会精准把握《社区矫正法》的重要内容
《社区矫正法》是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学原文、悟原理,努力把《社区矫正法》根植入脑、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动上。
一是学习领会原则性规定。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坚持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坚持分类管理、个别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二是积极落实保障性规定。《社区矫正法》规定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是准确把握执法类规定。《社区矫正法》确定了分类管理和个别矫正的原则,解决了执法实践中居住地确定、接收、移送等难点问题。要特别注意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要求杜绝违规。要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社区矫正监督”等内容,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职责。
四是稳步推进帮扶类规定。《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或项目委托社会组织等方式开展帮扶;国家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地区开展帮扶交流和示范活动;居委会、村委会可以引导志愿者和社区群众利用社区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必要的教育帮扶;工青妇、未成年保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实施《社区矫正法》的良好环境
徒法不足以自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高潮,深化认识,提升理念,依法办事,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各司法所要把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纳入本年度法治宣传计划的重要内容,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重点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对全系统业务骨干进行一次培训,让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快领会立法精神,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上运行。
三是创新丰富宣传方式。利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镇安司法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报刊杂志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效果。一要学原文、悟原理。要逐条逐句学习好理解好社区矫正法原文,加强研究,分析清楚相关逻辑关系,先学一步,做懂行人,为实施做好基础工作;二要利用社区矫正微信群及时推送《社区矫正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自学。在疫情期间,以组织抄写《社区矫正法》的方式代替集中教育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了解《社区矫正法》的具体内容,深刻认识新旧规定的区别,为实施做好铺垫工作;二要利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对《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为实施做好支持工作。
四、严格要求确保宣传《社区矫正法》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学习、宣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沟通配合。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为契机,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促落实。各所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县局将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务求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