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镇办字(2020)23号)安排,为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审计局党组决定,在全局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省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时间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重要进展。5月底前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9月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启动实施改革措施;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有效遏制腐败、规范用权行为、深化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主要整治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利用审计职权,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运用近年来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责任人:党组书记
时限要求:2020年5月完成
(二)深入开展自查。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均要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作出不插手干预的承诺。
责任人:党组成员
时限要求:2020年月完成(不含民主生活会)
(三)切实纠正问题。自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出批评意见,红脸出汗、提醒教育、督促纠正;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人:党组成员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四)强化线索移交。查办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违法案件以及财务清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人:党组书记
时限要求:节点推进,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专项整治行动自觉。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重塑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增强专项整治的行动自觉,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严肃整治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把握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研究整治重点,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夯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把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担当、带头示范、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协调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