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商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减免的通知》(商财办税〔2020〕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安县财政局
2020年3月25日
附件:商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