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根据2020年2月17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于你们,本次下达统筹整合资金共计5206万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立即落实,启动实施,严格执行《镇安县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镇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遵循“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在限定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报账。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1.安排4606万元用于水利发展项目,其中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269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50万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49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6万元,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4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项目640万元,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2.安排60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各项目主管单位收到计划后,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示(不少于10天)工作,同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落实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于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9月15日前完成项目报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逾期未实施、未报账的项目自行终止。
附:镇安县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