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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应对新冠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夯实行业防控监管责任的通知

镇市监组发〔2020〕 4号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有效落实恢复群众生产生活期间疫情防治工作责任,严之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生活兼顾统筹推进,坚决做好一手抓疫情防治,一手抓恢复生产生活,切实做到疫情防治和经济社会、民生发展“两战并重”,实现“双胜双赢”。依据镇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通知》(镇防肺办发【2020】90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市场实际,经县应对新冠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夯实行业防控监管责任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管控事项

严格按照“全面恢复”和“有序恢复”两个程序要求,有序恢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等市场经营活动,继续禁止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经营活动。

二、防控原则

市场监管组各成员单位从严执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做到“该恢复行业必须恢复,继续关停行业必须关闭”,兼顾统筹各项工作,力保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市场秩序稳定。

三、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谁监管”原则,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县公安局负责酒店、旅馆等防控;县卫健局负责美容美发、养生、洗浴等防控;县文旅局负责文化市场、旅游景区等防控;县商务办负责商贸流通、超市等防控;县市监局负责餐饮、小作坊、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等防控;县城管局负责城市燃气、流动摊点等防控;县科教局负责体育运动场所等防控。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通知》要求,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尽职尽责做好其他防控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是坚守行业管理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监管行业实际,研究制定行业恢复生产生活疫情防控操作方案,指导规范监管行业在抓疫情防控同时,安全有序的恢复生产工作。

二是坚持科学防控。严格按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经营服务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控防护指南》和《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冠肺炎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指南》相关规定,科学有效做好行业防控工作。

三是坚持广泛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紧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各项防控政策要点,及时研究制定本行业本部门防控宣传材料,采取张贴告知告示、车载广播宣传、进店入户等措施,拓展宣传面、强化宣传效应,提高行业疫情防控自律意识,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防线。

四是创新便民服务措施。积极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和群众网上办理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互联网+”载体优势,积极推行“电子货币”“零接触式配送”“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减少人员集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管控得力,稳控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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