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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水利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镇水发〔2020〕11号

局属各单位:

按照镇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2020]6)号文件要求,水利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一、切实认清当前形势

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也要积极做好水利行业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坚决服从政府安排和调配,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二是加强供水保障,不仅要确保疫情期间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严格规范净化、消毒等制水环节操作流程,保障净化消毒设备正常运行,指导供水厂、供水站的防疫工作,更应确保城市消防用水有保证,;三是加强水利建设工地防控,延迟建设工地开工复工时间,严格实行工地封闭式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及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一律测量体温;四是加强人员管理,动员全局工作人员,全员压上,严防严控,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

二、加强针对性的提示性宣传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单位职工组织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一次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全面的消防安全排查,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前要重点进行消防隐患排查,督促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及时维修保养,保障消防车道及场所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技能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基本知识,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利用微信、宣传标语开展警示宣传,密集播放消防知识、滚动字幕、公益提示。

三、严格落实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站在一切为人民的角度出发,做好配合工作,携手并进维护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火灾防控工作。

 

 

                   镇安县水利局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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