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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考核事项的通知

镇司发〔2020〕1号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局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于20201月中旬对下属各单位2019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检查内容

1.考核2019年度司法行政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以年初目标责任书为准)。

2.检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及资金兑现情况。

二、考核方式

(一)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

(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随机抽查1-2个村组。

(三)听取镇办主管领导对镇办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时间:2020114日至17日。

四、考核人员组成及分工

第一组:组长詹茂方,成员:陈鹏、班良栋。负责考核两个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

第二组:组长孙仁军,成员:安艳丽。负责考核高峰、西口、茅坪三个司法所。

第三组:组长杨镇宏,成员:吴相钰。负责考核柴坪、青铜、铁厂三个司法所。

第四组:组长蒋立新,成员:王妮、马方。负责考核回龙、米粮、大坪三个司法所。

第五组:组长王镇平,成员:匡培印。负责考核云镇、月河、庙沟三个司法所和云盖寺法律服务所。

第六组:组长余翔,成员:张双保。负责考核永乐、达仁、木王三个司法所和永乐法律服务所。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认真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严禁宴请,违反规定严肃查处。

3.各考核检查组严格按照2019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确保公正客观,掌握真实情况。

4.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时整改,考核结束后,及时进行研判,提出考核建议,连同考核相关档案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镇安县司法局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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