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队、室,指挥中心:
现将《镇安县公安局从优待警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安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5日
镇安县公安局从优待警十条措施
为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切实关心关爱民警,根据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执法安全保护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照胡明朗厅长“从优待警要极致”的要求,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提升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镇安县公安局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从优待警十条措施,希望各警种各部门抓好落实。
1.落实民警体检制度。按照每年安排民(辅)警最少进行1次体检的要求,具体由政工监督室商请县社保局协调开展民(辅)体检工作,警务保障室负责联系医院及体检费报账付款等工作,确保体检制度落到实处。
2.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政工监督室要严格落实民警的年休假制度,各警种部门每年3月底前上报本部门民(辅)警当年休假计划,请(休)假严格按照《镇安县公安局请销假制度》办理手续并报政工室留存报备,政工监督室负责按规定扣减或扣除“两个补贴”,政工监督室未收到书面请假手续或未履行报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3.落实民警教育训练制度。政工监督室负责制定全年训练计划,协调组织教官制定教学计划,由巡特警、法制、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交管大队等警种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落实民警慰问机制。民警婚丧嫁娶、因公负伤等走访慰问工作,具体由政工监督室提供慰问名单,局工会、警务保障室等部门按照相关工会政策和财务规定负责提供慰问金或慰问品,交由拟慰问民(辅)警单位所属的分管局领导负责走访慰问。
5.落实困难民警关爱制度。政工监督室要适时掌握困难民警情况,列出名单,结合上级的特定时间慰问和县局的适时慰问,由工会、警务保障室等部门按照相关工会制度和财务规定等,提供慰问金,交由拟慰问民(辅)警所在单位的分管局领导负责走访慰问。政工监督室要落实相关政策,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对困难民(辅)警捐款救助。
6.落实因公负伤民警救治制度。局督察大队负责,政工室、警务保障室配合,建立民警因公负伤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健全完善因公负伤民警的救治工作机制。
7.落实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警务保障室负责,每年及时为民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缓解民警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压力。
8.落实伤亡民警抚恤制度。政工监督室负责,警务保障室配合,做好因公牺牲民警和病故民警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和特别抚恤金申报工作,落实好抚恤工作。
9.落实民警子女助学工作制度。政工监督室负责,落实上级惠警政策,为民警积极争取子女助学金,减轻民警经济压力。
10.落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制度。局监察室、督察大队负责,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等部门配合,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阻碍执行职务、诬告陷害等侵害民警权利的行为要快查快处,坚决为依法履职民(辅)警撑腰鼓劲,切实维护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