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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安蓝巨人金钟废旧塑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6日-2020312(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        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邮编:7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及要求

11

镇安蓝巨人金钟废旧塑料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

镇安县云盖寺镇金钟村

陕西蓝巨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陕西中绿源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2700㎡,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仓储库房、原料堆场以及1条自动化废弃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79%。

1.运营期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沉淀池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外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2.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生活垃圾和脱标杂质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晾干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4.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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