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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通知

镇卫函〔2020〕54号


各镇办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通知》(商卫函〔2020〕83号)要求,没有疫情或有输入性疫情并且已经完全控制的可以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因我县无疫情、无输入性病例,即日起全县接种门诊开始预防接种服务。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做好当前我县预防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评估,科学安排预防接种
      各镇办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决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合理安排门诊开放时间和服务时段,做好接种计划和预约,严格限制人流,合理加大候诊、候种、接种、留观等环节人员间隔,严禁在接种服务区域内出现人员聚集现象,避免造成可能的疫情传播。
二、加强人员配备,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开展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人员配备,做好预约服务、筛查登记、接种和留观等工作。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控现场工作的预防接种人员应暂停预防接种工作。
三、加强告知,做好解释沟通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APP、微信、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引导群众提前预约接种服务,合理安排出行到达时间,减少陪同人员;告知接种门诊开放时间和个人防护建议等。对于调整接种服务时间的,接种门诊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并对今后预防接种工作作出妥善安排,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严格落实预约筛检和人员分流措施
      预防接种门诊在接受预约时, 应仔细询问受种者及其家长的健康状况和近14天内有无疫情高发地区的居住史、旅行史和病例密切接触史,如家长和儿童有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症状, 属于14天内疫情高发地区来镇返镇人员, 或其他可疑情况, 要求其延迟接种, 不予预约。告知监护人一个孩子仅能一个家长陪护, 同时家长、儿童必须佩戴医用口罩, 做好自身防护。实施严格的预约接种服务,疫情期间, 不预约者不予接种。成人和儿童实行错峰接种, 接种时, 在接种门诊门口设置导医服务, 提供备用口罩, 落实对进入人员体温测量、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询问、查看健康登记码, 对符合条件登记健康管理码未登记的家长, 工作人员引导做好健康登记码登记。经筛查, 如发现有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症状, 要求其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不得进入预防接种门诊区域。在接种门诊内排队时与其他儿童家长保持适当距离,至少在一米以上。设置合理的留观区域,既不远离接种门诊又便于留观,严防人员聚集。
五、严格落实消毒和个人防护措施
      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按照预防接种门诊消毒管理和接种人员个人防护相关要求,规范落实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接种场所环境通风与日常消毒,并配备好充足的洗手消毒液等,严格防范医源性感染。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每天做好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接种服务。
六、加强督导检查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日常督导指导,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严格的预约接种服务。对工作敷衍了事、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接种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镇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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