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各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安置情况,经研究,现调整拨付各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532万元(见附表),此款从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中支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房补助,按人均0.8万元进行补助;
二、各相关镇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两条红线”,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7号)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资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此款依据各集中安置点台账进行拨付,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