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及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标识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35号)文件,我县“十三五”茅坪镇集镇安置点(五期)、青铜关镇冷水河村张家坪安置点、西口镇农丰村安置点等16个集中安置点安置社区标识牌、单元号、楼号、门号已全部制作安装完成。经研究,现支付制作安装费472242元,其中:支付镇安县黑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173822元,支付镇安县新悦广告部298420元。此款从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借款资金中支出。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