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各集中安置搬迁对象安置情况,经研究,现拨付集中安置点补助资金3064.5万元(详见附表),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2564.5万元(建房补助2444.5万元,基础设施120万元),避灾生态搬迁配套设施资金5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从农发行县移民办易地扶贫搬迁借款资金中支出,避灾生态搬迁资金从长安银行移民搬迁共管账户中支出,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
请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两条红线”,按照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7号)和严格《陕西省避灾生态搬迁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8号)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