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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安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姜晨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镇公党字〔2019〕34号

监管大队、回龙派出所:

经局党委2019年6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

姜晨同志由监管大队调回龙派出所工作。

请接到通知后交清原单位一切手续,于6月11日前报到新单位工作。

 

 

中共镇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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