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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严格遵守镇安县就业管理局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局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自律。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持警钟长鸣,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把机关作风纪律的相关规定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加强考勤管理

全体干部职工要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夏令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出现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等违纪违规行为。各办公室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要带头认真执行电子考勤签到,并督促本股室人员按时进行签到。因公临时外出办事、下乡、请假、休假等应及时向局办公室进行报备备案。对节假日单位临时安排工作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对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无故脱岗、“走读”的,进行约谈提醒并公开通报,屡犯不改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三、 严明岗位纪律

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放在总结谋划工作上,严守纪律规矩。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起好表率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杜绝干部职工上班期间出现网上聊天、看电影、网购、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杜绝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正之风。

四、严格岗位职责

全体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坚守职责,做到深入实际,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敢于担当。不得消极怠工、阳奉阴违,严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对不求上进、精神不振,得过且过降低工作标准变通工作程序影响工作成效总体工作或者分管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视情节严肃处理

五、严格请销假管理

工作人员需要请假(休假、事假、病假、产假等)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局长批准。请病假的,必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履行请假手续。不得“化整为零”请假、超越权限准假。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办事,应及时填写《临时外出报备单》,说明外出事由、时间,经审批人签字许可后方可外出。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和报备的,按无故脱岗对待从严进行处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

各分管领导要加强日常督查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分管股室服务质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优树模重要依据。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安县就业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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