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2019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19〕8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7月9日至12日
见习阶段:7月16日至8月19日
二、见习范围和人数
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的范围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见习名额30名。
三、条件要求
坚持“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基本原则。见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户籍及居住地在镇安县辖区内,现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二、大三在校大学生。
(二)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三)能够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报名遴选
符合见习条件要求的大学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镇安县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学校审核盖章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审查表到县科教局报名。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由县科教局牵头,团县委配合,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活动通知,扩大宣传面。
(二)学生报名:县科教局根据条件要求,做好报名遴选工作。
(三)分配岗位:县人社局按照学生见习意愿、所学专业,结合见习岗位要求和各见习单位意见制定具体见习分配方案,并通知学生参加见习。
(四)培训报到:7月16日,召开大学生见习动员培训会议。动员培训会后,大学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到所分配的见习单位报到。
(五)见习考核:见习结束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在县政府门户网下载《镇安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总结评定表》,见习单位填注鉴定意见后,交县人社局填注综合评定意见。
(六)见习总结:见习结束时,县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见习工作总结大会,邀请见习单位负责人和见习大学生参加,见习组织工作先进负责人和优秀见习大学生代表作大会发言。
六、相关要求
(一)县政府成立镇安县大学生暑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淑霞任组长,县科教局局长毛浓权、人社局局长韦东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局,由毛浓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实施。
(二)见习单位要安排好见习学生的工作、生活,支持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并向见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三)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见习人员需求情况于7月12日前报县人社局。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附件1
镇安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
学校及院系: 所学专业: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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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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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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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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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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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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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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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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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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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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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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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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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或 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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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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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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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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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及岗位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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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审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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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审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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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分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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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4份,所在学校审查后留存1份,报县科教局3份,县科教局、人社局签注意见后各存1份,由见习学生呈送见习单位存1份。
附件2
镇安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总结评定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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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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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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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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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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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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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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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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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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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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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见习 工作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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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 鉴定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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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综合评定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附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一式4份,见习单位鉴定后留存1份,报县人社局3份,县人社局评定后留存并反馈县科教局1份,由见习学生带回所在学校留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