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县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2019年审计项目(调查)计划,结合我县实际,2019年全县计划安排审计(调查)项目38个,其中:署定计划3个,省定5个,市局授权项目1个,自定项目29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跟踪审计(6个)
坚持和完善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制度,以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抓手,聚焦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聚焦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精准扶贫脱贫和新旧动能转换等政策落实,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后产能退出、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重点关注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升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关注精准扶贫脱贫,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债务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全年安排6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分别在四个季度内完成。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工作情况专项审计(署定)
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重点关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大型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对于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以及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等情况也要进行有效审计监督。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工作情况专项审计(3月30日前完成)。
(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暨整改情况专项抽查核实审计(省定)
以防范重大风险为目标,在2018年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约谈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核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各部门一年来继续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举债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关注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揭示损失浪费、资金沉淀,以及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开展不力等问题,对地方政府顶风违规举债、不认真开展审计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要从重问责,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本级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暨整改情况专项抽查核实审计(11月30日前完成)。
(三)全县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以及《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对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提高行政效能,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转型发展,扎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见效。重点关注中、省、市支持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政策宣传解读是否及时、监督保障机制的落实等情况;重点关注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服务”政务改革,以及优化社会保险登记流程、方便办理不动产登记及流程优化、提升和改进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全县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审计调查(11月30日前完成)。
(四)2018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以促进财政投资绩效,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对2018年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绩效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及时开工建设、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揭露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前期论证不足、开工不及时、进展缓慢、招投标程序和内容不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套取挪用建设资金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全县2018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6月30日前完成)。
(五)2017年以来新开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对2017年以来新开工项目招标投标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关注招标投标政策执行情况,揭示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投标手续、虚假招标或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先施工后招标等问题,以及招标结果的执行情况,强化对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审计监督,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全县2017年以来新开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9月30日前完成)。
(六)“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月1日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工作,持续加大审计力度,从减税降费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落实方面着力开展审计工作,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关注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试行留抵退税等增值税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高科技企业研发创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促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充分揭示各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全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1月30日前完成)。
县审计局要将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2019年度中心工作来抓,在开展好上述6个专项审计(调查)的同时,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等其他类型的审计中,也要将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并在审计报告中专题反映。
二、财政审计(6个)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科学理财,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审计思路,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对本级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县水利局2013至2018年财政收支、县移民办2016至2018年财政收支、镇安中学2015至2018年财政收支、镇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2016至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和单位,进行资产移交审计。对各撤并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要按照资金来源和用途分别清理和核实各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及经费结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确保各项资料账册的清晰、完整,并尽快妥善办理各类资产、各款项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划转撤并期间的资产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防止资产的损失和流失。
(二)财政决算审计
以规范地方政府财政分配行为,促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为目标,在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基础上,对高峰镇2015至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将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与镇党政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暨整改落实专项审计等相结合,加强项目统筹。重点关注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中省市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等。重点检查镇政府执行国家财经制度情况,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露违反规定挖挤上级财政收入、应交未交财政收入、乱设基金、乱征费用、越权减免税收,以及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等问题。维护国家政令畅通,促进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保证收入完整,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对镇政府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全县2019年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署定1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于2014年3月印发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审行发﹝2014﹞22号),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每年2月上报上年审计情况。2019年将继续开展全县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
四、苏陕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审计(署定1个)
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照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对全县苏陕扶贫协作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着重关注江苏省产业帮扶措施是否精准有效,是否根据我县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增加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帮扶规划与我县脱贫攻坚规划是否充分衔接,有无将帮扶资金用于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领域等问题;帮扶双方是否完善了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是否实现了贫困人口跨省稳定就业,是否建立了扶贫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等。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全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审计(9月30日前完成)。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个)
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严肃查处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对大坪镇、县农业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中要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衔接,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委托,提高审计效率。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4个)
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突出重点、量力而行,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情况,揭露项目前期论证不足、概预算不细致、招投标程序和内容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虚报重列项目套取建设资金、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注重对项目建设效益分析,促进加强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对G345国道金钟至木王段建设项目、镇安县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西口黑龙庙保护维修项目、云盖寺及云盖寺老街消防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7个)
全面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村级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收支审计相结合,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所在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相结合,实现审计资源共享,提高审计效能。
按照市审计局授权,对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关汉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按照县委组织部委托,对原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李俊、县供销合作社原主任庞正文、高峰镇党委原书记冯骞、高峰镇原镇长冯小峻、县水保站原站长陈绪斌、县水政监察大队原队长刘承印等6名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试点要求,对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青槐社区,回龙镇和坪村、大坪镇庙沟村、米粮镇八一村两委会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国有企业审计(1个)
以促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企提质增效为目标,按照5年审计一遍的原则,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和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关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对县国投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2017至2018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