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17号)及全省财政系统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财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的主要精神,现将陕财办社[2017]245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县中央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2710.23万元,划转到镇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安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00346851610010001),列入“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
镇安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