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民宗局、林业局:
经2018年2月1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财政专项资金825万元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其中发改局500万元,民宗局270万元,林业局55万元,具体项目明细随文附后。请接到通知后,按照下达计划,严格项目建设标准,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