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能,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安县政府系统“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镇政发〔2018〕5号) 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文化广播影视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进,坚持效能提升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坚持效能建设常态化与机制建设长效化相结合。
第三条 实施“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的范围是县直文广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县政府和文广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省市县领导批办事项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第五条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既注重工作时效,更注重工作质量。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推进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力争形成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全面完成市县考核重点任务、重要指标及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每个单位打造至少1个亮点工作。严格办理落实领导批办件和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回应群众期盼,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高效完成政府日常性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提升政府执行力。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代办服务、事先告知、提前介入、跟踪提醒等制度,切实发挥窗口单位效应,努力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第六条 建立重大决策部署快速研究办结机制。
(一)限时办结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在接到任务后,由责任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实施;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或市级相关部门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办理结果。需要开展专题调研的,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并按时报告落实情况。
(二)高效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主管局的重点工作安排。县委全会、常委会、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县“两会”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各单位在接到县政府办公室的分解落实任务后,各责任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送工作落实方案,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阶段性任务办理落实情况。
(三)我局每月5日前向县政府报告上个月承办的重大决策部署办理落实情况。
第七条 健全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机制。
(一)省市考核县政府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接到县政府办公室考核任务和指标分解落实任务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报送落实方案,同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接,确保省市考核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文广局考核各单位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各单位对照年度目标任务,3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报送任务和指标具体落实方案,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告上季度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
第八条 落实领导批办事项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即时办理报告机制。
(一)对上级领导视察、检查督查的事项,责任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筹备办理意见,在要求时限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准备工作,相关材料提前1个工作日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对上级领导视察、检查督查反馈的问题,接到县政府县长或分管县长批转后,责任单位2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做好整改工作,5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情况。
(二)对省市领导批办的事项,接到县政府县长或分管县长批转后,责任单位当日提出办理意见,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要求时限内上报办理落实情况。
(三)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到县政府县长或分管县长批转后,责任单位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到位;现场不能解决的,1个工作日内拿出办理落实方案,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办理结束后及时报告落实情况;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落实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3个工作日内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政府,并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紧急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的要求,接到县政府县长或分管县长批转后,责任单位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结果。
(五)突发事件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处置办理。
第九条 推进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倒逼”办结机制。
(一)提升执行效力。对县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县政府临时交办任务等日常性工作,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办理”的要求,由责任单位1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办理落实意见,3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办结后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办理结果。
(二)加强工作对接。局长每周至少到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至少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主动邀请省市部门领导来我县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赢得省市对我县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三)提高办文质量。严格办文流程,压实审签责任,切实提高公文质量。以文化广播影视局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发文日期为准,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各单位;各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制定落实措施,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并按时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做到文不积案、事不过夜。
落实退文机制,对因文件材料质量差、办理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经退回各责任单位的,一律视为初次办理落实不到位,纳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考核。
(四)提高办会水平。增强规矩意识,严格办会程序,强化环节管控,提高会议效率和会务质量。
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会前由责任单位与有关单位充分沟通,由分管县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按程序申报会议议题。每个议题汇报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讨论不超过20分钟。会议纪要印发后,责任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细化任务、抓好落实,按时报告任务办理落实情况。
对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由责任单位会前7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在会前3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
对承办省市在我县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责任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制定筹备方案,会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确保会议或活动顺利举行。
第十条 建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工作台账,实行“五单”全程跟踪督办。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内容逐项逐单位建立效能台账。通过“交办单”交由责任部门办理落实,对按时办理到位的,及时进行销号。对初次未按时办理并报告结果的,下发“提醒单”,提醒责任部门加快办理落实进度。对在提醒时限内仍未办结并报告结果的,列入整改台账,下发“催办单”跟进督办。对在催办时限内未办结的,下发“专案单”,派专人带案现场进行督办整改,直至办结销号,并将结果报县政府。每月汇总一次各单位“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执行情况。
第三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考核依照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优先运用省市县检查考核结果,灵活运用局督查检查考核结果,切实维护考核奖惩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考核奖惩标准
(一)重大决策部署:
1.按期高质量完成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送办理落实结果,且工作成效评价被省市县表彰、工作经验被省市县推广的,按照考核办法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被通报批评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对责任单位下发“提醒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分;对责任单位下发“催办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2分;对责任单位下发“专案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3分。每月汇总一次,形成“通报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对工作被省市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或连续三次以上工作办理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追责,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
1.按期高质量完成重点任务和重要指标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且单项工作在同行业评价被省市县表彰的,按照考核办法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被通报批评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对责任单位下发“提醒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分;对责任单位下发“催办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2分;对责任单位下发“专案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3分。每月汇总一次,形成“通报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对工作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或连续三次以上工作办理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追责,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领导批办件和热点难点问题:
1.对责任单位下发“提醒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0.5分;对责任单位下发“催办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分;对责任单位下发“专案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2分。每月汇总一次,形成“通报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2.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被省市县点名批评、连续三次以上工作办理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追责,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政府日常性工作:
1.对责任单位下发“提醒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0.5分;对责任单位下发“催办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分;对责任单位下发“专案单”的,在年度考核中每次扣1.5分。每月汇总一次,形成“通报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2.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追责,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单位效能建设:
1.对未按时完成办理任务、报送不及时、群众反映强烈的,每件在年度考核中扣0.5分;连续两次被通报的,每件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连续三次被通报的,由局纪检组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每件在年度考核中扣1.5分。
2.对在我县举办的省市现场会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在年度考核中对主要责任单位加2分。对未及时到省市部门进行对接工作的,,因沟通对接不到位影响到争先进位的,对责任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连续三次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办文办会依据重点任务考核标准执行。被退文、退事或会议通报的,每次在年度考核中扣0.5分。对办文办会中出现重大纰漏或失误的,每次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文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文化广播影视系统形成全覆盖的工作网络。
第十四条 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管住重要环节、抓住关键少数,坚决遏制各种“四风”表现,引领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杜绝心浮气躁、作风漂浮、只说不做等问题,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永葆干事创业的奋斗姿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牢记职责使命,坚决整治矛盾上交、责任下推、难题后拖、为官不为等问题,带头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作风。
第十五条 加强宣传引导。县电视台开设“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的意义、内容及要求,报道好做法好经验,曝光不担当、慢作为等反面典型,营造“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浓厚氛围。
第十六条 加强结果运用。文广局每半年分析研判一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办法实施情况,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闻令辄动、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的工作局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效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