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约定及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社区标识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7〕35号)文件,2017年度移民搬迁EPC总承包项目的永久性竣工标识和部分安置社区标识由你公司负责制作安装,目前30个集中安置点的永久性竣工标识已制作安装到位,木王镇、柴坪镇、永乐街道办8个安置点标识已安装完成。经研究,现支付制作安装费166079.75元,其中:永久性竣工标牌32400元,安置社区标识133679.75元。此款从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借款资金中支出。
镇安县财政局 镇安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镇安县移民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