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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镇安县人民政府因实施县象鼻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对该范围内未拆除的房屋、未征收的附属物等项目进行评估,按有关规定,现将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陕西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2、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应当提供的资料:

1、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评估机构简介。

3、评估机构近二年的评估业绩情况。

4、拟投入该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有意从事以上项目的评估机构携带报名资料到镇安县象鼻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联系人:王晓强

联系电话:17789254622

特此公告


镇安县象鼻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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