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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业局关于取缔洪桂叶养鸡场的公告

镇农告【1】号

镇安县洪桂叶养鸡场位于永乐街道办栗园村七组,占地1.53亩,建设鸡舍及附属建筑物930平方米,饲养蛋鸡5920只,猪6头。该场未按要求办理土地、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手续;设施设备简陋,粪污直排,露天堆放,污染环境;场址位于禁养区。按照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已于2018917日拆除鸡舍及附属建筑物,恢复耕地,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镇安县农业局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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