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人社函[20l5]231号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办函【20l5】6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素质,抓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实施。现就2015年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人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在职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其中2012年8月31日以前招录到岗的振兴计划、助学金项目人员,现学历为大专,在基层服务满3年且工作期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可申请免试入学。
二、培养方式与院校
2015年学历教育资助项目按成人高考专升本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今年确定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院校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安康学院、陕西理工学院、宝鸡文理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等十所院校。
三、申请程序与审核
申报资助人员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培训评价栏目下载《2015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1)。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同时填报《2015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成人高考报名规定时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进行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2015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通过成人高考被指定院校录取后,即可享受学历教育资助。
参加陕西省振兴计划服务基层的普通高职(大专)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满3年,经考核合格,报考成人高考专升本的,可申请免试入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在进行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前,到各市人社局开具《陕西省振兴计划服务项目考核证明》,在规定时间持《证明》到报名系统提示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组织实施与经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院校配合。县(市、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政策宣传、报考学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学历教育资助经费在省振兴计划经费中支付,凡符合资助条件、通过成人高考、被相关院校录取的人员,其学费的70%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直接拨付给录取院校;其余30%学费由学员个人垫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全额报销。
请各县(区)人社局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积极做好教育、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宣传、学员报名审核上报工作,于9月10日前将申报统计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申报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市人社局事业科。
联系电话:0914—233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