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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寨沟重晶石矿山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13日-2018年818(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4-5339052传真:0914-5322381 通讯地址:陕西省镇安县火车站桥头西侧镇安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1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及要求

1

寨沟重晶石矿山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镇安县回龙镇双龙村

镇安县德盛矿业有限公司

 

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镇安县回龙镇双龙村寨沟,占地2401m2,主要建设矿山废渣资源加工生产线1条,配套破石机一套、碎石分筛系统、输送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入36.3万元。占总投资比列3.63%

 

 

1、该项目原材料仅为矿山废渣严禁另外开采,生产加工区必须建于室内,严禁露天加工作业。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进行全封闭并采取可行降尘措施,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输车辆进行遮盖,进出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规范产品堆放和装卸,及时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确保运行期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各治污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粉尘、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5、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旱厕粪便定期清运用于还田。

6、生活垃圾按照属地环卫管理要求统一清运、规范处置;废油脂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除尘器矿渣棉尘收集后循环利用

7、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企业环境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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