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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镇政办函〔2018〕57号

各镇人民政府、永乐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18〕1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7月9日至12日

见习阶段:7月16日至8月17日

二、见习范围和人数

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的范围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见习名额30名。

三、条件要求

坚持“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基本原则。见习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户籍及居住地在镇安县辖区内,现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二、大三在校大学生。

(二)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三)能够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报名遴选

符合见习条件要求的大学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镇安县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学校审核盖章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审查表到县科教局报名。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由县科教局牵头、团县委配合,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活动通知,扩大宣传面。

(二)学生报名:县科教局根据条件要求,做好报名遴选工作。

(三)分配岗位:县人社局按照学生见习意愿、所学专业,结合见习岗位要求和各见习单位意见制定具体见习分配方案,并通知学生参加见习。

(四)培训报到:7月16日,召开大学生见习动员培训会议。动员培训会后,大学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到所分配的见习单位报到。

(五)见习考核:见习结束前,见习大学生撰写个人见习工作总结,在县政府门户网下载《镇安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总结评定表》,见习单位填注鉴定意见后,交县人社局填注综合评定意见。

(六)见习总结:见习结束时,县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见习工作总结大会,邀请见习单位负责人和见习大学生参加,见习组织工作先进负责人和优秀见习大学生代表作大会发言。

六、相关要求

(一)县政府成立镇安县大学生暑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任淑霞任组长、县科教体局局长毛浓权、人社局局长吴汉军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局,由毛浓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实施。

(二)县见习单位要安排好见习学生的工作、生活,支持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并向见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1000元)。

(三)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见习人员需求情况于7月12日前报县人社局。

附件:1.镇安县大学生假期至政府机关见习报名审查表

         2.镇安县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总结评定表


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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