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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镇产登中心字〔2018〕8号

经初步审定,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安县永安路41号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14-5322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镇安财欣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

青槐社区月亮湾

地:4814.31


 医卫慈善用地 



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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