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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低保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县低保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时间从2018年4月起至2021年3月。

二、主要任务:

(一)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坚决纠正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以及“脱贫即脱保”、“未按规定落实分类施保”等中省脱贫攻坚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建立完善机制问题。重点整治未效建立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机制,导致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未建立或有效运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导致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未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登记制度,导致部分对象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未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导致部分符合低保条件困难群众“漏保”问题;未严格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导致部分对象未足额享受相应保障标准的问题;未按规定公示低保对象相关信息,导致低保工作不公开透明的问题。

三、举报电话:

镇安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领导组办公室: 0914-5333252     镇安县民政局办公室:0914-53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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