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财政局:
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17〕5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编制了2018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请予备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贯彻落实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全县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实施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成效精准,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编制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重点推进。本次备案项目全部来源于以工代赈项目“十三五”建设规划库,将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密切结合起来,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以工代赈项目,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2018年备案以工代赈项目14个,覆盖10个镇办14个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14个,扶贫带动贫困户371户1413人。
二是因地适宜、突出重点。根据《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细则》和市财政局、扶贫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工代赈资金优先统筹用于切实改善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短、平、快项目,优先统筹用于有效带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的项目,优先用于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三是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初衷,做好贫困群众参入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足额发放群众劳务报酬。本次备案的项目,仅限于技术要求不高,用工数量较大的村组道路项目。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我县2018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拟安排14个,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申请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支付当地群众劳务报酬24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00万元(详见附表)。
四、项目效益
本次备案项目覆盖10个镇办14个行政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14个。项目建成后,促进了我县农村基础设施的全面改善,推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项目区贫困人口1413人直接受益,获取劳动报酬24万元,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有力地促进了镇安全县整体脱贫摘帽进程。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