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
根据《商洛市扶贫开发局 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商政扶发〔2018〕4号)文件要求,为了认真做好我县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及计划备案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镇安县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镇安县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80万元,计划安排财政专项扶贫项目3类。
1.产业类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831.2万元,占总资金的37.52%。
2.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计划安排资金3000万元,占总资金的61.48%。
2.项目管理费。计划安排资金48.8万元,占总资金的1%。
通过以上三类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可有效缓解我县部分贫困村的贫困现状,推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为他们实现按期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报告
镇安县扶贫开发局 镇安县财政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