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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公报

 

2017年度,全县农民参合56057户232292人,参合率100%。

全年新农合基金共计补偿14596.64万元,占当年统筹基金14402.1万元的101.35%,基金超支194.54万元。其中:住院统筹基金补偿13038.93万元(含1-5月贫困户提高10%补齐金额117.96万元),占当年预算基金的90.53%,门诊统筹补偿1557.71万元,占当年预算基金的83.82%。

全年共计补偿住院患者43362人次,较2016年增加8314人次,同比增长23.72%;住院补助资金12310.73万元,人均补偿2839.06元,较2016年增加331.16元,同比增长13.2%;其中:补偿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1789人次,较2016年增加1041人次,同比增长71.85%。2017年度共计收治贫困人口住院14911人次,补助资金5020.07万元,人均补偿3366.69元。

全年共计补偿特殊慢病患者4502人次728.2万元,人均补偿1617.5元。

2017年大病保险共计报销1453人次,940.26万元。

门诊统筹共开通镇、村定点医疗机构218个(其中村卫生室193个,乡镇卫生院25个)。共计补偿507679人次,补偿金额1557.71万元。其中:镇级补偿248982人次、补偿金额954.55万元,村级补偿258697人次、补偿金额603.16万元。门诊均次费用44.59元,均次补偿30.68元,较2016年增长了6.94%。

全年住院患者中,在县境内住院39171人次,占90.33%。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22792人次,占58.19%,补偿金额6054.59万元;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16379人次,占41.81%,补偿金额2795.35万元。转外就医及在县境外务工就医4191人次,占9.67%,补偿金额3342.83万元。

全年住院患者中,属单病种的18761人次(乡镇10182人次,占54.27%;县级8022人次,占42.76%;转外557人次,占2.97%),占住院总人数的43.27%,属非单病种的24601人次,占住院总人数的56.73%。

全年住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4982.91元,较2016年上升406.89元,上升幅度为8.89%;其中:县境内住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3654.42元(乡镇级2177.12元,县级4718.05元);县境外住院患者平均住院费用17445.59元;平均住院日为10.27天。

全县参合农民住院率为18.67%,较2016年上升了2.99%,上升幅度为19.07%。

全县参合农民非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平均实际补偿比例为57.74%。其中:县境内住院患者平均实际补偿比为63.35%(乡镇级为82.87%,县级为56.87%),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77.75%。县境外住院患者平均实际补偿比为44.59%。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患者通过实施“四重保障”后平均实际补偿比例为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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